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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一中专学生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2016-04-06 15:24:04.0 信息来源:学生科

长春市一中专学生管理制度

 

 为了给全体同学营造一个温馨和谐的学习环境, 保障学校教育教学秩序的有序进行,本着对学生负责,对家长负责的态度,在学生管理中实施如下制度:

一、不准旷课

1、上课是学生的本职,任何学生不得以任何理由旷课,如学生旷课,学校要求班主任立即与家长取得联系,告知家长,同时要求学生立即回校上课。

2、学校建立严格的考勤制度,学生上课、自习、实习、生产劳动和学校规定的其他集体活动等均应实行考勤。因故不能参加者,必须请假。凡未请假或超假者,均以旷课论处。

3、一学期旷课达18学时,给予记过处分,通知家长到校在处分决定上签字;一学期旷课36学时,给予留校察看处分,家长到校签字;一学期旷课超过72学时,给予勒令退学处分。

4、退学或长期不来校上课的学生,家长需来校办理退学手续,一个月不来办理退学手续的,学校自动向上级学籍部门提交办理网上退学手续,办理完网上退学后不能回复学籍。

二、不准旷寝

住宿生严禁无故晚归、旷寝,一经发现取消其住宿资格。

三、不准染发、烫发

1、学生不准染发、烫发、戴首饰、化妆,凡是仪表不合格者,必须立即纠正。2、本学期开学后凡是有染发现象的同学第一周内必须染回本色,不能改正者,第二周将请家长到校协助教育,并带领学生回去进行改正。

3、经反复教育仍不能改正者,学校有权给予退学处分。

四、不准在校吸烟

为了学生自身的健康及全体师生的人身安全,学校禁止学生在校吸烟,针对一些屡教不改,屡抓不戒的学生,学校将进行严肃处理,处理办法如下:

1、发现学生第一次吸烟,将对其本人进行通报批评处分,并请家长到校签字。家长将学生带回家戒烟一周。

2、发现学生第二次吸烟,将对期本人进行记过处分,家长到校在处分通知书上签字,并将学生带回家戒烟三周,处分装入学生档案。

3、发现学生第三次吸烟,将给予该生开除学籍,留校查看处分。家长到校在处分通知书上签字,继续回家戒烟,直至戒掉在学校的行为方可回校上课。

4、学校草坪操场是易燃材料,并且造价昂贵,为了保护草坪不被破坏,学校规定凡是在草坪操场吸烟者,罚款260元。

以上处分均要在校园内张贴通报,以教育和警示他人。

五、不准酗酒

1、学生上学期间不准在校园饮酒,不准在校外饮酒后回到学校。

2、住宿生不准在寝室内饮酒,不准将各种酒带入寝室。

如发现学生在校期间有酗酒行为,学校将按照学籍管理规定的有关办法进行处分。

六、不准携带管制刀具进入学校

为了维护校园治安秩序,切实消除安全隐患,保障师生人身安全,坚决制止和打击学生携带管制刀具进入校园。

1、凡是具有伤害性的刀具、棍棒等都不准带入学校。

2、每学期学生科将定期针对管制刀具进行检查收缴。

3、一经发现学生持有、携带、私藏管制刀具,立即予以收缴,同时扭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同时给予开除学籍处分;对于包庇、纵容携带管制刀具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同时学校将对其做出严肃处理;对于积极举报、提供线索的学生,学校将予以表彰和奖励。

七、严格请假手续,严禁无故迟到

1、学生早7点40分,中午12点40分,准时到班上自习,不得迟到。迟到处罚办法按班级的管理规定执行。

2、学生在校期间除了病假,其它假一律不准请。

3、学生请假需由家长给班主任打电话,班主任方可给假。

4、学生须持班主任,学生科签字盖章的假条离开学校,否则按旷课处理。

八、学生在校期间须穿校服、戴胸卡

为了保障学生的安全,避免社会闲散人员进入校园,学校要求学生在校期间统一穿校服,戴胸卡,否则,学校有权禁止其出入校门。

九、尊重他人,知晓礼仪,不准顶撞老师

学生应努力提高自身修养,懂得礼仪,尊重老师和教职员工,对于顶撞老师和教职员工的学生,学校要严肃处理。

十、不准在课堂上使用手机

上课期间不准接打手机,不准使用手机,如有违反者任课教师和班主任有权当即收走该部手机,后返还家长。

一个学生的成长有赖于家长和学校双方面的配合,相信每一名家长将孩子送到学校都希望孩子能有一个好的未来,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同为孩子的美好未来而努力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