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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级新生资助政策

发布时间:2019-05-20 14:38:58.0 信息来源:招生办

 

 


1.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全日制正式学籍的一、二年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每生每年2000元,资助比例按照在校全日制学生的15%确定享受国家助学金。

 


2.国家免学费资助对象: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生中所有农村(含县、镇)学生享受免学费。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在校全日制城市学生的10%确定享受国家免学费。

 


3.长春市城区免除部分学费政策: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生中所有长春市市区城市户籍的学生,每生每年免除1000元学费。

 


4.长春地区建档立卡困难家庭学生在校期间享受七免一补。

 


5.长春市残疾学生每学期可享受残疾学生营养餐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