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寻访2015年度“最美中学生”、“最美中职生”活动的通知
各市(州)团委、学联,团梅河口市委、团公主岭市委: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挖掘和宣传表彰中学中职学生先进典型,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在全社会营造促进中学中职学生健康成长的良好环境,引导中学中职学生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勤学、修德、明辨、笃实”的要求健康成长,团中央学校部、全国学联秘书处联合中国青年报社在全国寻访一批树立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最美中学生”和“最美中职生”。具体通知如下。
一、举办单位
主办单位:团中央学校部、全国学联秘书处、中国青年报社
协办单位:中青在线、未来网、中国中学生报
二、寻访对象
全省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在校学生
三、寻访标准
1.在热爱祖国、勤奋学习、科技创新、技术技能、志愿服务、热心助人、见义勇为、诚信友善、孝老爱亲、自强自立等某方面表现突出;
2.事迹应主要集中在2013-2015年。
四、工作安排
1.9月—10月,校、县、市级“最美中学生”、“最美中职生”寻访阶段。各省级团委、学联广泛发动本省各地市、县、各中学中职学校开展寻访活动。
2.10月20日前,省级“最美中学生”、“最美中职生”寻访。团省委、省学联在本地校、县、市级寻访活动的基础上推选省级“最美中学生”、“最美中职生”。团省委在省级获奖者中择优推荐参加全国活动,各级团委于10月20日前将候选人推荐表(见附件)(加盖公章,一式2份)邮寄至团省委学校部,同时将推荐表电子版发送至团省委学校部指定邮箱。“标兵”候选人需同时提供视频资料,具体要求和上传地址另行通知。
3.11月中旬,主办单位通过网络投票和专家评审,最终确定全国“最美中学生标兵”10名、“最美中职生标兵”10名、 “最美中学生”和“最美中职生”共1000名。主办单位将对每名“标兵”奖励人民币5000元,对每名“最美中学生”、“最美中职生”奖励人民币1000元。
4.主办单位将依托未来网开设活动专题页面,各地基层中学、中职学校开展活动后,学校团委书记应登陆活动专题网站上传信息,包括:学校团组织名称、团员总数、活动名称、参加人数、简要活动内容和效果,配活动图片,有条件的可上传视频(支持格式见未来网专题页面介绍)。活动页面将根据上传信息生成统计数据,实时公布各省(区、市)、市(地)、县(区)开展活动并上传信息的学校数和参与活动人数。
5.活动将在“团中央学校部”和“中华全国学联”微信平台进行宣传。中国青年报将派专业记者采写,在面向中学生的“成长”版和“长大”微信公号,刊登部分获奖学生事迹。中青在线、未来网、中国中学生报将开设活动专题,中青在线移动端将制作H5对“最美中学中职学生”寻访活动进行宣传报道。
五、工作要求
1.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加强对省内活动的统筹指导。寻访活动要形式活泼、覆盖面广、影响力强,确保事迹真实,真正发现中学中职学生中的青少年典型。为提高广泛代表性和影响示范性,候选人应覆盖全国所有地市级区域。
2.要充分考虑农村学生和中职学生的比例。各级团委推荐省级“最美中学生”候选人、“最美中职生”候选人共5人,中学、中职学生比例为3:2。
3.要注重宣传报道,形成正确舆论导向,广泛宣传“最美中学生”、“最美中职生”的典型事迹,营造发现“最美”、争当“最美”的良好道德氛围,在青少年中全面掀起学习“最美中学生”、“最美中职生”的热潮。
联 系 人:辛晓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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