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第一中等专业学校党组织
“述职述廉”制度
为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责任制,健全监督机制,充分发挥组织监督和民主监督的作用,促进党员干部廉洁从政,特制定本制度。
1.述职述廉及民主评议的主要内容:
(1)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中央省市反腐倡廉精神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情况;
(2)执行民主集中制情况;
(3)履行岗位职责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情况;
(4)遵守廉洁从政和“四风”规定情况;
(5)存在的突出问题和整改措施;
(6)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2.述职述廉及民主评议的时间、形式和参与人员要报请上级党组织批准,并召开支部党员大会进行,党员干部必须在大会上公开述职述廉,接受民主评议。
3.述职述廉的程序:
(1)本人征求同行、分管部门及联系处室干部师生和群众意见;
(2)撰写述职述廉报告;
(3)召开全校教职工大会进行述职述廉;
(4)与会人员对述职述廉情况进行民主评议;
(5)汇总民主测评、民主评议的结果,并向本人反馈;
(6)本人提出整改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