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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日制度

发布时间:2021-04-28 08:49:06.0 信息来源:admin

按照局党组《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的具体实施意见》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现制定我校党组织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总支主体责任制如下:

 

一、认真学习,提高认识

 

1.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省市及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精神,领会精神实质。

 

2.提高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党总支主体责任的认识,敢于负责,真抓实干,抓出成效。

 

二、遵守总要求

 

3.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党总支是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者、执行者、推动者,党总支书记是第一责任人。

 

4.领导班子成员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有领导责任。

 

5.细化履责措施,完善考核机制,严格责任追究,构建“责权”一致的责任分解落实机制。建立公正公开、切合实际的考核 机制,有错必究,有责必问的责任追究体系。

 

三、明确责任

 

(一) 选好用好干部。

 

6.树立正确用人导向,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以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好干部标准”为指导,注重从教育第一线教师中选拔理想信念坚定,业务能力强,敢于担当,爱岗敬业,正义廉洁的干部。进一步加强党总支干部培养、选拔、任用、监督、管理作用。

 

7.健全选人用人机制,认真执行局党组《直属单位干部干部选拔任用条例》和《直属单位干部管理办法》等选拔任用干部的各项规定。

 

8.按干部指数配备、提拔干部,履行干部报批手续,及时到局党组备案,按标准确定干部待遇。

 

9.坚决杜绝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坚决制止跑官、要官、买官、卖官现象,对推荐上来有严重问题的干部,要追究推荐者责任。

 

10.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出现的不正之风问题要及时上报局党组。

 

11.加强干部日常管理,把理想信念教育、廉洁教育、责任教育作为日常管理的重要内容 ,每学期期初,要举办一次中层以上干部培训班,重点强化党风廉政教育。

 

(二)维护师生的合法权益

 

12.完善师生利益保障机制。凡涉及师生切身利益的重要改革方案,重大政策措施,重大工程项目,决策前都要广泛征求师生或家长的意见,利用职代会议事机制、个别师生咨询研讨、公示等多种形式,评估决策的科学性和可能影响师生利益的各种问题,充分考虑师生的各方意见,达到各方满意。

 

13.畅通师生诉求渠道。学校工会建立师生诉求中心,及时了解、掌握师生的诉求;还通过校园网络、校级领导接待日、校园热线、教师家访等形式,了解师生及社会对学校的建议和意见。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14.开展专项整治活动。针对群众路线教育活动查摆出的问题,要继续整改。抓住春节、元旦、教师节等重大节点重点开展督查整治,坚决纠正师德师风存在的突出问题。特别注重治理招生秩序、乱办班、乱补课、乱收费等问题,规范办学行为,强化收费监管。

 

15.加强作风建设,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市教育局关于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嫁娶等事宜报告制度》、《中央关于领导干部参加社会培训的规定》等要求,杜绝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车私用、公物私占、乱发节礼奖金津贴等违纪违规问题,出现问题及时纠正。

 

(三)监督和制约权力运行

 

16.积极推进惩防体系建设。按照中央和省市预防腐败精神和实施办法,建立健全我校预防腐败各项规章制度,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长效机制。我校党总支要与中层以上领导签订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责任书和中层以上领导“一岗双责”考核办法,强化落实主体责任的实效性。

 

17.落实党政一把手“五个不直接分管”监管制度,明确分管职责,强化监督机制。

 

18.推进党务、政务公开,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四)积极配合查处违纪违法

 

19.定期向局党组汇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情况,协调解决重大问题,支持局纪检依法办案。

 

20.对上级反馈回来的问题认真处理,全面整改,落实好责任追究。

 

(五)党总支主要负责人管好班子,带好队伍,管好自己

 

21.要履行好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认真传达贯彻上级有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部署要求,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子督办。

 

22.要落实好“一岗双责”。督促班子成员担负起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直接领导责任,把党风廉政建设要求融入到分管工作之中,完善制度规定,加强风险防控,有效开展工作。

 

23.班子成员对分管的部门党员干部加强教育和督促检查,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提醒、早纠正、早汇报。

 

24.当好廉洁从政的表率。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及班子成员要带头执行廉洁从政和改进工作作风规定,自觉践行“三严三实”要求,以身作则,管好自己,作廉洁从政的表率。

 

25.管好子女亲属,管好身边工作人员。

 

三、建全制度,明确规范

 

26. 每学期召开一次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专题研究本校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出现的问题,制定专项整治措施。并向局党组作专题汇报。

 

27.建立“五个不直接分管”监督制度。落实分管责任,强化权力运行全过程监督。

 

28.建立述职述廉制度。每年年终中层以上干部面对全校教职工进行一次中层干部述职述廉活动,同时进行民主测评。对问题较大,群众认可度低和无所作为的干部要进行一次问责谈话。严重不称职的干部要调整或免职处理。并把本校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向局党组汇报。

 

29.建立“约谈”与责任追究。对党风廉政建设问题多的部门和领导不利的干部要进行约谈,指出存在的问题,责令整改。并做好记录。对出现问题严重的部门负责人和出现腐败问题不制止、不纠正、不报告、整改不利、不积极的干部要责任追究。

 

30.学校党组织与中层以上干部层层签订责任书。责任分工到人,任务目标明确,责任签字背书。

 

31.建立责任分解,检查考核制度。学校党组织在明确责任分工的前提下,制定考核办法,将考核结果装入廉政档案,并作为干部选拔任用,评先选优的重要依据。

 

四、加强领导

 

32.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列入学校重要议事日程,做到:计划有体现,议题有研究。

 

33.建立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台帐,经常检查,及时纠正问题。

 

34.营造舆论氛围,宣传党风廉政建设成果。校外运用长春教育和长春教育网积极投稿,校内积极利用校园网、板报、广播站师生活动等形式开展宣传廉政文化,通报违纪违法案例,在本校形成崇尚廉政,反对腐败的良好氛围。

 

一、目的意义

 

  党员固定活动日是新形势下加强党员教育管理的创新实践,是发扬党内民主、保障党员权利的重要渠道,是党组织联系服务群众、团结凝聚群众的桥梁纽带。通过建立党员固定活动日制度,从严格管理党员、严肃组织生活、促进作用发挥入手,进一步增强“三会一课”等组织生活制度的执行力,增强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的政治责任感,提升党员意识,发挥党员作用,使从严治党从党的基层组织生活严起,推动每个基层党组织都成为坚强的战斗堡垒。

 

  二、组织形式

 

  1.活动时间。每月最后一周周三下午为主题党日活动时间,每次活动时间不得少于半天。

 

  2.参加对象。原则上全体党员都要参加。年老体弱、卧病在床的党员,经本人申请、所属党支部审核、党总支同意,经公示后可以不参加有关活动。党支部要确定专人对这部分党员进行联系,传达活动的内容和精神,以适当形式安排好这部分党员的组织生活。流入党员经本人申请,所属党组织同意后可参加有关活动。同时,根据不同的活动主题,视情况可吸收党员发展对象、入党积极分子、团员青年、群众代表等参加。

 

  3.活动方式。党员固定活动日开展活动一般以党员所属党支部或党小组为单位进行组织,也可以党组或总支为单位组织。流动党员通过QQ群、微信群、短信等平台开展活动。

 

  三、活动内容

 

  党员活动日的活动内容以每月一主题的形式统一组织实施,增强活动联动效应。活动主要围绕以下几个方面开展:

 

  1.党员学习教育日。开展学习教育,结合党员大会、党支部委员会等,组织党员学习政治理论、政策法规、上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实用技术等,不断提高党员党性修养、理论水平和能力素质。

 

  2.党员走访联系日。开展志愿服务,组织党员开展结对空巢老人、看望留守儿童、帮扶困难学生、党员进社区等活动,广泛开展各类党员志愿服务,不断密切党群关系,帮助学生解决实际困难。

 

  3.民主议事日。通报重大事项,听取党员意见。结合党务公开、校务公开,及时向党员通报上级党组安排部署、校党总支重点工作进展情况、党员和师生关心关注的重大事项等。就本单位和党组织的重点工作、重大事项、重要决议等听取党员意见,征求党员建议,邀请党员监督。

 

  4.志愿服务日。开展先锋行动,服务中心、推动工作,组织党员围绕红旗党支部创建、党员先锋岗、在职党员进社区等内容开展志愿服务,带头创先争优、履职践诺,不断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展现党员良好形象。

 

  5.党内民主评议日。召开组织生活会,组织党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民主评议党员等活动。

 

  6.其他主题日。贯彻局党组部署、回应党员群众期盼,结合实际开展的其他党活动。

 

  四、活动要求

 

  1.明确领导责任。党员固定活动日在党总支的领导下进行,各支部要以党员固定活动日为载体,统筹“三会一课”、志愿服务、发展党员等工作,积极参加活动日的活动。总支委要带头参加组织生活,带头推动主题活动,带头联系服务群众,以实际行动引领广大党员参加党员固定活动日活动。

 

  2.落实工作保障。总支部根据各支部实际情况,可从党建经费中列支一定经费,用于支部党员活动日正常开支,确保党员活动正常开展。各党支部要搭建活动载体,充分发挥党员活动室、图书室等办公活动场所作用,有效创新组织模式,灵活开展各类活动。

 

  3.严明活动纪律。党员固定活动日一般要求在本支部开展各类活动,严禁以党员固定活动日为名组织党员外出旅游,严禁以党员固定活动日为名给党员发放各种补贴。党员无特殊情况不得无故迟到、早退,或不参加活动;因事因病不能参加的,必须经党支部批准。各党支部每次开展活动的党员到会率不得低于应参加党员总数的80%。

 

  4.严格考核运用。党总支将加强“党员固定活动日”的日常管理和督查指导,对各支部每月活动安排、活动开展、结果运用等情况进行检查指导,党员固定活动日、“三会一课”等组织生活的情况,作为年底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的重要内容。各支部党员参加固定活动日、过组织生活、发挥作用等情况要专人负责记录《基层党建工作台账》,做好痕迹管理,要有记录、图片、报道等存档资料,作为基层党组织分类定级、民主评议党员、不合格党员处置的重要依据,确保党员固定活动日制度执行到人到事,确保党员固定活动日制度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